《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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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A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三条的通知
为使我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更好的服务于办学主体方向,更好地促进教研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省高校职称评审对论文、论著认定的要求,参照兄弟院校相关奖励办法,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决定在原奖励办法“第三条奖励条件与要求”中增加第(四)、第(五)、第
(六)、第(七)、第(八)五个条款(见附件加下划线部分),修改后的奖励办法自2013年对上一年度教科研成果认定时实施。
特此通知
A师专教务处
2012年12月20日
附:修订后的 《A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A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促进我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和对象
(一)支持、鼓励广大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积极支持开展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和A派学术研究。
(二)我校教职工从事上述研究,独自或参与完成的研究成果,均属本办法奖励范围。
(三)按照本办法实施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作为校级奖励,每年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已经获得过学校奖励的论文,被更高层次刊物转载或数据库收录,可再次申报奖励,但以前申报所得奖金须在此次奖励金额中扣除。
二、奖励类型和标准
(一)论文类.
1.刊物类别的界定以省教育厅《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10〕2号文件)为依据。
2.凡在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均可提出申请:
(1)一类论文,每篇奖励作者8000元;
(2)二类论文,每篇奖励作者5000元;
(3)三类论文,视其刊物类型,分三个层次奖励:
论文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收录,或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每篇奖励3000元。
论文发表在大学学报上(本科学院除外),每篇奖励1500元。
论文发表在本科学院学报上,每篇奖励800元。
(4)四类论文,每篇奖励作者300元。
(5)一、二类论文均需按职评要求检索认定。
3.追加奖励:论文被《新华文摘》摘要的每篇奖励作者2000元。
(二)著作类
通过国际国内正规出版部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学术译著、学术编著、规划教材均可奖励。此处所说“著作”不包括中小学教辅材料和习题集。
1.学术著作
个人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每本(种)学校奖励30000元,10~20万字每本(种)学校奖励2000元,5~10万字每本(种)学校奖励10000元,5万字以下的学校奖励5000元;
由集体编写、出版的学术著作,任主编且撰写字数在4万字以上的奖励2000元,4万字以下的每人次奖励1500元;任副主编且撰写字数在4万字以上的每人次奖励1500元,4万字以下的每人次奖励1000元;参编且撰写字数在4万字以上的每人次奖励800元,2~4万字的每人次奖励600元,2万字以下的每人次奖励400元。
2.学术译著
著作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个人学术译著20万字以上每本(种)学校奖励8000元,10~20万字每本(种)学校奖励5000元,5~10万字每本(种)学校奖励2000元,5万字以下的学校奖励1000元;文艺作品类个人译著20万字以上每本(种)奖励3000元,10~20万字每本(种)学校奖励2000元,5~10万字每本(种)学校奖励1000元,5万字以下的学校奖励500元。在由集体翻译的学术著作中,任主译且翻译字数在4万字以上的奖励2000元,4万字以下的奖励1000元;参译人员字数在4万字以上的每人次奖励800元, 2~4万字的每人次奖励600元; 2万字以下的每人次奖励400元。
3.规划教材
1.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10〕2号文件)表6:体育艺术类教师专业实践业绩分类表,体育艺术类教师专业实践业绩达到一类标准的,奖励5000元;达到二类标准的,奖励3000元。
2.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书法、美术、音乐艺术作品,按照同类刊物论文给予奖励。作为论文附图发表的不另奖励。
(四)获奖类
1.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申报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科研成果获奖后,学校将依照获奖等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指导教师相应的奖励。
集体项目:
(五)教科研项目
项目结题后,评审合格,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对特色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成果给予奖励:
省级特色专业 奖励系1万元,教研室2万元
省级教学团队 奖励系1万元,团队成员2万元
省级精品课程 奖励系1万元,主讲教师2万元
省级教研项目 奖励系1万元,项目承担人1万元
省教坛新秀奖 (或类似奖项) 奖励个人1万元
省级专业带头人 奖励带头人1万元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奖励项目组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