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
时间:2026-01-15
时间:2026-01-15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是医学科学发展的产物。为更好地、更安全地应用于临床,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集体讨论制度
1.新技术、新项目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有关医师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书面综述或报告(附相关资料),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2.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参与人员应包括科室大部分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并对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其结果由开展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医教科。
二、批报程序
经全科人员讨论同意后,应详细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表1-1),并附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医教科及经管办;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论证同意后,报请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由经管办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一)
新开展项目审批表(二)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