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规划局-8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28

8市规划局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3、受理范围:城六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4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2、《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规划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内容;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踏勘;

3、经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4、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需要组织听证;

5、召开规划、国土、财政、房产、国资、建设部门关于建设用地性质调整联系会议,依法提出用地性质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6、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调整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由首席代表签署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7、受理窗口核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

五、申报材料 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

3、六线地形图(六线指: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黑线);

4、国有土地使用证(含宗地界址坐标);

5、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需提供),以及原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6、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7、自有划拨土地的,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

8、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属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属特种行业的,应提供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原规划设计条件及其审查资料。

六、备注

1、立案申请表及授权委托书须在西安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下载专用制式;具体网址:http://。

2、申报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七、办理流程(30个工作日)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规划局-8调整规划设计条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