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的危害及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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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的危害及处理方法
翠英中学 高一(3)班
组员: 纪淑娜 王桂萍 王莹莹 李洁 黄苗 郑泽耿 组长:纪晓纯
指导老师:
废电池的危害及处理方法
当电池内部的化学物质反应完全后,电池再也不能供电了,成了一颗废电池,通常情况下人们就随手一丢,再买过另一颗新的。大多数人会说,这很正常,但他们没有想到,就在那举手投足之间,也是在破坏他们的家园——地球。
也许有人会问:“就这么一个小东西对于地球来说,能有什么了不起呢!还说什么破坏?”电
池看上去并不那么具有破坏力,但看东西不能全看表面。废电池里含有大量重金属汞,镉,锰,铅等。当废电池经过日晒雨淋后,表面皮层被锈蚀,其中的成分就会渗透到土壤和地下水,人们一旦食用受污染的土地生产的农作物或是喝了受污染了的水,这些有毒的重金属就会进入人的体内,慢慢的沉积下来,对人类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
关于废电池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目前国内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一节纽扣电池可以污
染600立方米的水,即使是一个完全符合标准的低汞电池,被扔到1立方米水中,会使水的汞含量超过标准25万倍。事实上,上面所说废电池重金属汞的环境风险,只有在将废电池破碎,用酸将金属溶解,然后投入特定体积的水或土壤中,并且使确定数量的人饮用后才可能产生。在各种干电池中,镉,锰,汞,镍,锌等金属可能引起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中,最受关注的两种金属可能引起的重金属与人体接触过多导致严重疾病。目前,我国废电池除少数城市试点进行单独收集外,大多数的废电池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其进入到填埋,焚烧,堆肥的过程中,因此废电池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风险很多。
废弃在自然界的电池的汞会慢慢从电池中溢出来,进入土壤或水源,在通过农作物进入人体,损伤人的肾脏,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无机汞可以转化成甲基汞,聚集在鱼类的身体里,人食用了这些鱼后,甲基汞会进入人的大脑细胞,使人的神经系统受到严重破坏,重者会发疯致死,著名的日本水俣病就是甲基汞所致。汞的挥发温度低,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很多地方的土壤中也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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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的汞,在汞矿开采,提炼,含汞产品加工过程中,如密闭措施不够完备,释放到空气中的汞蒸汽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很大,镉渗出污染土地和水体,最终进入人体,使人的肝和肾受损,也会引起骨质松软,重者造成骨骼变形,汽车废电池中含有酸和重金属铅泄漏到自然界可以引起土壤和水源污染,最终对人体造成危害。
就控制废电池随垃圾收集处理产生的健康风险而言,提高一次干电池无汞比例运比对废一次干电池进行收集重要得多,随着一次干电池无汞化程度的提高,废一次电池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的健康风险大大降低,相反,如果不限制一次干电池中的汞含量,提高废一次干电池的收集率虽然会降低健康风险,但降幅不大。
废二次电池中含有大量的镉,镍等重金属污染物质,如果与生活垃圾混合进行简易填埋或焚烧处理,其内部的重金属等化学物质会通过垃圾渗沥液或焚烧飞灰排入坏境之中,这些进入坏境中的重金属会通过食物链在人体重蓄积,从而危害人体健康。一次性干电池目前虽已基本实现了低汞化或无汞化,电池中德锌,锰等金属元素对环境的危害性较小,但仍有部分电池中汞含量较高,焚烧处理或简易填埋也会对坏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可见,废电池的危害有多大,危害范围有多广,所以,对于废电池一定得利用正确的方法来处理。
1997年底,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
从实际进展来看,国内电池制造业基本按照“规定”要求逐步削减电池汞含量。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电池年产量为180亿只,出口约100亿只,国内年消费量约80亿只,都已达到低汞标准。其中约有20亿只达到无汞标准。落实“规定”是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 。
在回收处理废电池方面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并积累了许多经验。为加强对废电池的回收管理,德国实施了废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定。规定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电池,并转送处理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同时,他们还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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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一定的押金,当消费者拿着废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在废电池的处理方面,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其中一家工厂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锰和铁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这家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和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
建于日本北海道山区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主要业务是废弃电池处理和废荧光灯处理。他们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电池达13000吨,收集的方式93%是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是通过各厂家收集。这项业务开展于1985年,目前净化量一直在增加。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汞,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经不含汞了,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他金属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如其中一个产品可用于电视机的显象管。
另外,有的国家还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比如美国、日本废旧电池回收后交到企业处理,每处理一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还有的国家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或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进行减免税等。这些方法都很好的对废电池进行了处理。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解决电池行业污染的主要措施是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的产品,这一点是国家强制的。至于废电池收集、处理或再利用,则都是由行业协会、城市或企业自发进行的。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结合国内的经济技术水平、市场规范程度,应当科学地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不能过分夸大其危害。有关部门应把精力放在淘汰含汞电池上。至于分类收集处理(或利用),有条件的城市、有技术力量的企业可自己去操作,国家不宜提出强制要求。
处理方法:1、 加强市场抽查,强制禁汞
淘汰含汞电池的目标步骤已经明确了,大多数企业也是按照国家要求去做的。但有一部分企业滞后于国家要求,甚至有少数企业冒用别人品牌生产高汞电池。对这些违法行为,只有加强市场抽查,对继续销售、生产超标电池的企业进行处罚,才能制止。建议有市场检查、处罚职能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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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到销售点取样化验,发现电池汞含量超标的,没收劣质电池、处以罚款,并追究批发者、生产者的责任。应当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举报生产、销售劣质电池的企业。
2、谨慎收集废电池
前面已经提到,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即便是高汞电池),消费群体分散,废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是不会造成太大污染的(电池外壳的保护作用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使然)。但如果把大量的废电池集中到一个地方,加上处理不善(如剥开外壳,回收有价值部分,将残渣随意抛弃),则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的汞污染。因此,一些单位、个人在开展收集活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并交给具备存放、处理条件的单位。在没有符合条件的处理或利用设施之前,不宜大规模收集废电池。
对目前已经收集到的废电池,应当以城市为单位由市政环卫部门安排场所集中贮存。待符合条件的设施建成后再处理或利用。
3、自愿利用
尽管从污染控制的角度考虑可以不单独收集干电池,但一些单位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希望回收其中的锌、锰、铁等金属。与其他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样,废金属再生行业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下游需求的冲击较大,在一定的时期内利用废干电池可能入不敷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允许财政对利用废电池的企业进行补贴,只能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如企业具备技术、经营能力,或者从公益事业的角度考虑,即使亏本也愿意干,也可以开展这方面的业务。含汞电池的再利用设施,应建在人口稀少、环境不敏感(如汞矿等)的地区,技术管理水平应比较先进,规模较大,切忌搞成简陋作坊式的利用厂。从事废电池收集利用的单位,也应遵守职业病防治、环保、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除依法减免外,应当照章纳税。不能因为节约资源就可以不按法律办事。
4。治理废弃电池的几点建议
在治理废电池的领域上,随着电池产业的不断发展,不同类型、规格的废电池所需的处理方式、处理技术也相应形成。因此我们提出了三点建议:固化深埋、存放于旧矿井、回收再利用。而废电池回收利用是当前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采用“三化”原则管理废旧电池,即对废旧电池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指导思想。
废电池的危害及处理方法
在我国,加强废电池管理的政策、法规建设,各级政府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指南,根据废电池产生及管理现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法规及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国家极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尽早颁布指导全国废电池管理、处置的基本政策、法规。各省、市应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的发展需求,制订相应废电池管理、处置的地方政策、法规。小城镇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出台必要的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废电池的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
我国各地废旧电池回收箱很少,市民的意识还很薄弱。我们希望政府能做很多的废旧电池回收箱挂在每个单位门口、学校门口、商场商店门口、人员密集的地方,营造一种人人习惯动手回收废旧电池的氛围。政府派专人收集废旧电池。把废旧的电池的危害宣传给每个市民。对积极参与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宣传,还要表彰。从而做到统一回收处理,为减少城市污染。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废电池污染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但废旧电池处理回报率低、效益周期长,很难吸引投资者,因此就很难形成产业化规模,并产生效益。
事实上,废旧电池回收业并非无利可图。废旧电池中含有大量可再生利用的重金属和酸液等物质,如铅酸电池的回收利用主要以废铅再生利用为主,还包括对于废酸以及塑料壳体的利用。目前,国内废汽车用铅酸电瓶的金属回收利用率大约达到80-85%。
据业内人士估算,按每天处理10万只废电池计算,除去各种费用后,可获利2万元左右;以70亿只电池、50%的利用率计算,年利润可达6亿多元。可见,在此领域实施规模经营完全可以创造效益。
综上所述,要实现废电池的无害处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无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小到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尽我们的一份力,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去创造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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