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8
发布时间:2024-11-28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美化生态环境,实现环境育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XX省全民植树条例》和《XX 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校园内所有绿地的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全院师生员工有维护校园绿化和植树、护草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享有监护校园绿化的权利,应当养成人人关心、爱护校园绿化的文明意识,杜绝各种损坏绿化行为的发生。
二、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为校园绿化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院的绿化管理工作;学院的基建、资产、学工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三、校园内树木、花草、绿化景点的日常管理与养护,应采取专人负责为主、人人参与相结合的办法。
四、学院师生员工有绿化植树的劳动义务。教职工和学生参加绿化义务劳动,在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下,所划分责任区由其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校园绿地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因学院基本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应限定在该项目施工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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