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炭企业融资体制的变迁与创新

发布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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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炭企业融资体制的变迁与创新

吴树畅

从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到运营,整个投资周期很长,资金需求量特别大,所以,煤炭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长期以来,国有煤炭企业资金的供给主要是由政府提供的,很难解决其资金紧张的困境。煤炭企业的融资体制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也经历了财政主导型融资阶段、银行主导型融资阶段和多元混合型融资阶段。煤炭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以后,也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有独立的财权,煤炭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资金供应情况和自身的资金需求特点自主决定选择融资的渠道和方式。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很多,煤炭的市场行情波动很大,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针对煤炭企业现有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化管理模式,煤炭企业应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优势,充分利用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相对资金优势,实现矿业集团公司的财务资源共享,提高煤炭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

一、国有煤炭企业融资体制的变迁

1 财政主导型融资阶段(1949~1984年)。建国初期,我国的资金配置模式是照搬前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资金作为稀缺性经济资源,国家始终保持分配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国家通过低工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途径对城乡居民应得收入中的一部分实行强制性储蓄,并以国有企业盈利上交国家财政的形式集中起来,然后再把资金分配到各个需要投资的行业和领域,形成国有资本。国有煤炭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模式,收入全额上缴国家财政,支出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拨付。在这种财务管理体制下,国有煤炭企业的融资权集中在政府的手里,国有煤炭企业的融资属于被动接受型。

2 银行主导型融资阶段(1985~1992年)。

财政主导型融资体制的弊端是将风险与收益都集中于政府,对于煤炭企业来说,盈利与亏损的差异主要反映在哪种情况下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财政拨款。在企业无破产之忧的状态下,经营者行为选择的标准是产值最大化,资金的配置模式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无任何约束力。为了强化资本结构对国有煤炭企业经营者的约束,从1979年开始,政府选择了在部分 煤炭经济研究

地区和行业试行 拨改贷 制度,即国有资产投资由财政无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办法。1982年进一步扩大了试点的范围。从1985年起,对所有具有偿还能力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拨改贷。1985年8月,国家提高了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扭转了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低于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格局,同时,对不同行业实行差别利率。财政主导性融资模式宣告结束,形成了银行主导型融资模式,国家由出资人身份转变为债权人身份。

银行主导型融资模式改变了原来财政无偿拨款带来的国有煤炭企业无风险财务运行状态,融资权回归了企业,但是,由于政府停止了资本的供给,煤炭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由银行提供。在国有煤炭企业社会负担过重、积累不足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国有煤炭企业高负债运营。同时,由于政企不分,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银行是半政府半企业,其贷款规模、结构仍然依赖于国家下达的计划指令,不能根据市场的效率优先原则配给贷款。这样,必然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比例的上升和银行的高风险运营。

3 多元混合型融资阶段(1992年至今)。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必然要求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融资体制,即让市场在资金这一生产要素的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改变长期以来企业融资依赖单一的政府或银行的状况,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多种融资方式的选择,以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

随着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直接融资。但是,由于上市指标的政府管制,大量的国有煤炭企业融资仍然依赖银行,只有少数的煤炭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获得了社会资本的支持。

除了向银行间接融资、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之外,少量的国有煤炭企业通过与外商合资、合作,寻求外商对国有煤炭企业的资本支持。这样基本形成了以银行、外商和社会多元主体的混合性融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仍然存在政府干预过多、资金配置效率不高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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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煤炭企业融资体制的创新 内源式资本共生融资模式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国有煤炭企业要以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煤炭企业的优势,提高国有煤炭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客观上需要对国有煤炭企业融资体制进一步创新。长期以来,国有煤炭企业资金的供应主要来源于包括财政、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外源式资金,外源式资金的成本高、风险大。国有煤炭企业必须利用自身的优势,打造财务管理内功,提高内源式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内源式资本融资模式的创新。

国有煤炭企业的优势在于大股东都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资委 ),国有煤炭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资本纽带关系。所以,融资体制的创新应充分发挥国资委的作用,通过矿业集团公司控股成立矿业财务公司,集中矿业集团公司控股国有煤矿子公司的资金优势,实现财务资源共享。矿业财务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法律规定的金融业务。国有控股煤矿公司是矿业财务公司的参股公司,并将资金集中存放于矿业财务公司。矿业财务公司可以吸收国有控股煤矿公司的存款,并对其放款。同时,矿业财务公司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将剩余现金对外投资。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国有煤炭企业的资金,而且,还可以有效化解矿业集团公司控股煤矿公司的财务风险。具体如下图所示

:

内源式国有煤炭企业资金共生融资模式的特点是:

1 矿业集团公司作为矿业财务公司和煤矿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投资具有战略持久性,对控股煤矿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长期股本支持。而且,还有利于煤矿长期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形成稳定的企业文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2 矿业集团公司不仅为控股煤矿公司提供长期股本支持,而且还可以提供长期知识资本的支持。这种知识资本不仅来自于矿业集团公司与控股煤矿子公司之间人才优势,而且,还来自于控股煤矿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模仿与学习。人力资产在企业资产组合中居于支配地位,人力资产的获得需要人力资本的投入。单个企业的人力资本投入是不能完全满足企业不同财务状态的要求,需要借助于矿业集团公司的控股地位建立基于控股煤矿子公司之间共享的人力资本平台。由于人力资本可以创造经济资本,所以,人力资本平台有利于提高煤矿子公司的风险收益管理水平。

3 可以充分发挥控股煤矿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互补优势,对于在短期内资金有剩余的煤矿子公司可以通过矿业财务公司放贷给其他煤矿子公司。这样,就可以利用资金的互补优势提高煤炭企业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煤矿子公司之间由于所处的开采周期不同,现金流量的分布状态不同,导致了煤矿子公司之间资金余缺的时差。矿业财务公司是基于矿业集团公司资金集成管理需要而成立的,不仅可以降低矿业集团公司的融资成本,而且还可以利用煤矿子公司资金余缺的时差,调剂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减少了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债权人放贷风险,矿业财务公司可提供长期的债权资金支持。矿业集团公司控股下的煤矿子公司通过矿业财务公司中介将资金在集团公司内部相互拆借,有利于降低由于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风险收益结构不同导致的利益冲突。煤矿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在集团公司的财务政策约束之下进行的,因此其投资行为必须接受矿业集团公司的监督。而矿业财务公司的股东除了矿业集团公司之外,还有其他煤矿子公司,所以,矿业集团公司、矿业财务公司和其他控股煤矿子公司之间形成了资本共生群体。在这个群体中生存的个体必须依存于其他个体。所以,在这个资本共生群体中,信息的沟通路线是流畅的,利益是共享的、互惠的。

这种内源式的融资管理模式为国有煤炭企业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外源式资金相对不足的条件下,这种创新融资管理模式对国有煤炭企业来说更有可取之处。不仅降低了资金成本,而且提高了煤炭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

(作者单位: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

(责任编辑:孙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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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炭企业内源式融资模式框图

国资委控股矿业集团公司,矿业集团公司控股矿业财务公司和煤矿子公司1、煤矿子公司2、煤矿子公司3,控股煤矿子公司分别在矿业财务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将资金集中在矿业财务公司,矿业财务公司对控股煤矿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矿业集团公司控股煤矿公司的自由资金,在控股煤矿子公司之间通过放贷达到调剂余缺的作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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