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景观计划案例分析
时间:2025-04-27
时间:2025-04-27
京都市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计划
日本强调“环境共生”概念,主要是建立自然环境复育行动,公园绿地等生态回流以及建设都市水循环系统,以达到生活价值的重新检视和绿色经济之政策目标。
探讨日本景观计划和绿色主要计划所持的角色定位;京都公园绿地和景观形塑之重点;市民公共绿地营造之实施策略
地球环境等问题——绿色政策纲要的施政目的——各地政府拟定绿色主要计划(以都市绿地保护法,都市公园法,确保公园和绿地的保护建设管理) 景观法强化景观计划的实践性,加强各地环境景观的塑造推动
京都市在景观法前,由于古都保存法、都市计划法的风致地区等的制度,划定了广大面积的自然绿地。使京都市周边的东山、西山、北山可以衬托出整个城都和许多神社、寺庙等名胜古迹的风味和古意。此外,由于过去都市市民对于景观破坏的营造开发,都有强烈意识和诉求——“东山白川堤社区抗议”宣言、“京都塔论战”“京都饭店、新京都车站”等抗议都市天际线的违反行动
京都市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计划
京都市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计划
景观计划(自然、历史景观保全和市街景观整备)和实施区域的概要
将重要景观区域的建筑高度和建筑设计实施更严格,加强瞭望景观或借景的绿地保全和复育事项。
以过去优良景观区域,结合建筑施工的管制,进行区域整体景观、绿地之改善。设置景观整备机构团体以及响应市民等自发性活动,建构景观和公园绿地“保全和复育”之目标。还有重要建造物
自然、历史景观保全区域
市区四周的自然风景,分两种区域。除森林业之开采外,必须经由市长认可,违反者一年以下惩处
市街景观整备区域之景观形塑。主要建构该区的历史景观和建筑整体协调和美感。共五种。 “美观地区”——以山景作为建物修景、以区域特性为主,同时实施建筑高度和形态的规范 沿道景观形成地区、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历史的景观保全修景地区、边界景观整备地区(强调区域特色和自然风范之特殊景观,整体色调风格得以申请辅助)
重要性都市公园
2HA以上的都市公园,并且保有自然和历史的景观以及提升市街市容之公园。此外,市中心的京都御所所有广阔的绿地,故周遭道路和沿道街景被指定为观景重要公共设施 景观重要树木制定方针
具历史或文化、学术上意涵之有特征的树容,被认定为在景观计划区域内能有良好重要景观,将予以指定。指定除听取树木所有人的意见之外,还需听取景观或树木之相关专家及京都市美观风致审议会之意见。
京都市绿色主要计划之公园绿地 1998年拟定实施,以2025年为期的长期计划。公园、道路、河川、学校等公共设施等都被设定为绿化的标地物,其中还包括住宅区、商店街、工厂区等民有地之绿化。强化市区内环境美化。
分为 “市街周围的山地和绿林”和“市街绿地”(农地、寺庙、公园、道路河川)两种。
京都市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计划
京都市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计划
市民绿化活动相关辅助
辅助内容如下表所示,不分公共或私人的建筑用地,铺地面积需500平方米以上,提供20%以上的铺地绿化面积比,绿化的最高补助以15—30万日元作为上下限额。
京都市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计划
总结:1、目标为观光和环保,依循政策纲领,以都市公园法和景观法为依据。扩大都市和郊区绿林面积、扩大郊区公园绿地和森林保育、强化都市计划区域内公园绿地和森林保育,强化了公园和绿地的系统性建构。并且“自下而上”,居民对环境保护运动、县市政府率先拟定相关条例等自发性努力(都市景观计划和绿色主要计划先于国家景观法)。
2、景观计划和绿色主要计划透过了都市计划法、景观法、都市绿地保存法和都市公园法的合作,从都市区域扩展到非都市区域,从二次元空间提升到三次元空间、从造景扩大到眺望借景景观的绿林整体规划。而计划内容以及划定区域范围也依循相关法令制度、相关审议会组织,进行内容定期检讨和评估,得以确切执行实施。
3、绿色主要计划主要是配合都市计划区域内的景观计划的内容,目的是在强化其绿化面积和管理,特别是农地和生产绿地地区的保存和扩增,一方面是为了配合防灾体系之功能。让居民、NPO组织、民间企业和研究单位等力量,从生活环境的扎根做起,透过相关的辅助和交流活动去落实推动目标。
4、市街绿化之行动补助内容详实而明确,这些规定是需要不断检视符合未来发展以及市民的需求,结合长远性的政策,检视符合法令与规章内容,建构“质”代替量的绿意环境,共创有力的绿色经济价值,进而带动观光之产值。
从京都景观与公园绿地建构的过程顺序和层次、细节的整理可以得出结论。
首先是在日本国土交通省1994年《绿色政策纲要》下延伸出的自下而上的《绿色主要计划》政策实施。(古都保存法、都市计划法的风致地区等制度,“东山白川堤社区抗议”宣言、“京都塔论战”“京都饭店、新京都车站” …… 此处隐藏:104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