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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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组织工作指导原则
一、竞赛职业(工种)设置及承办原则
本届大赛共设立198个竞赛职业(工种),详见竞赛文件中“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职业(工种)目录”,分别由相应委、办、局,群团组织承办组织,负责全市相应职业(工种)的各级竞赛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竞赛职业(工种)分为取证职业(工种)和非取证职业(工种)。取证职业(工种)根据《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非取证职业(工种)由决赛组委会根据竞赛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开展。
二、竞赛组织的职责划分
(一)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定竞赛活动的政策规定,落实各项竞赛要求,把控竞赛流程环节,统一竞赛实施标准;掌握竞赛整体开展情况,梳理各级竞赛单位隶属关系;划分竞赛各级机构职责分工,协调各参赛单位协同举办竞赛;整合赛事组织工作,指导各级竞赛组委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大赛整体运行。全面宣传报道本届职业技能大赛相关情况,提升竞赛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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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力。
(二)决赛主办单位职责
承办各职业(工种)的主办单位须成立相应决赛组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组建竞赛专家组、制定竞赛技术纲要、制定竞赛试题;负责相应职业(工种)全市范围的初赛、复赛的赛务培训、赛务指导和竞赛指导工作;负责所承办职业(工种)决赛的所有竞赛工作。需要履行的具体责任:
1、负责把控所承办职业(工种)的全市各级竞赛。指导、组织系统内各初赛、复赛单位开展竞赛活动;协调、组织全市各初赛、复赛单位晋级选手开展复赛、决赛活动;统合系统内、外参赛人员数量不达竞赛规模要求的初赛、复赛单位,开展相应级别的竞赛活动。
2、根据承办的职业(工种),建立竞赛体系,明确晋级体制,落实竞赛目标。
第一,统筹初赛单位。
(1)根据参赛单位资质,审核、确定初赛单位。
(2)指定单位,组织系统内所在单位无法开展初赛活动的竞赛人员开展初赛。
(3)对各区、县参赛人员数量未达到竞赛规模要求的初赛单位进行合并或组合,指定承办单位,开展相应的初赛活动。
第二,统筹复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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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区域或集团系统确定复赛参赛单位。明确行业系统内初赛、复赛单位晋级隶属关系。
(2)对各区、县从初赛晋级但无复赛机构承接或复赛参赛人员数量未达到竞赛规模要求的,指定复赛承办单位对晋级选手进行吸纳或重组,确保所有初赛晋级选手都能参加相应的复赛活动。
第三,统筹开展所承办职业(工种)的全市决赛。 整合行业系统内、外各复赛单位晋级选手信息,组织开展所承办职业(工种)的全市决赛活动。
(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范围内,行业系统以外的各类参赛人员报名参加相应职业的初赛、复赛活动。开展相应级别竞赛,可向相关职业(工种)决赛组委会申请业务指导、试题支持帮助。
1、应在各决赛组委会(市属委、办、局,群团组织)行业系统外,确定初赛单位,并及时告知相应职业(工种)决赛组委会。参赛选手人数无法达到竞赛人员规模要求时,及时报告相应的决赛组委会,由决赛组委会统一协调开展初赛活动。
2、在行业系统外,确定复赛单位。根据辖区内初赛组委会晋级人员信息,成立复赛组委会组织复赛活动,并及时告知该职业(工种)决赛组委会。参赛选手人数无法达到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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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人员规模要求,应及时上报各职业(工种)决赛组委会,由决赛组委会,统筹协调选手和赛务资源,开展相应的复赛活动。
3、辖区内参赛单位应优先参加所属行业系统的技能竞赛活动,已参加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单位,不能重复参加区、县开展的竞赛活动。
三、大赛组织实施原则
(一)根据竞赛组织实施需要,各行业系统,各区、县应按照大赛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各项竞赛工作目标,要密切与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取得工作联系,步调一致,通力配合。各区、县和各系统之间也应积极沟通,主动协商,相互支持,不推诿扯皮,充分利用好赛务资源,整合好参赛选手,确保每个参赛选手机会公平,竞赛活动开展有序。
(二)涉及跨行业、跨系统、跨区域赛事组织,应以该职业(工种)决赛主办单位为责任主体,统筹全市相应的赛事活动。主办单位不能协调的,提交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统筹安排。
(三)在竞赛组织、实施过程中,区、县和各级竞赛主办单位在推进过程中,技术操作、政策理解上出现界定不清或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由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明确下达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政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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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确保竞赛活动协同和公正。
(四)各区、县人力社 …… 此处隐藏:159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