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核心制度(7)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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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等过程的学习与讨论,帮助护士掌握运用护理程序的思维方法,进一步了解新的专业知识的理论,能发现临床护理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和方法,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规范护理流程,了解新理论,掌握新进展的目的。
3)、临床带教查房:由带教老师负责组织,护士与实习护士参加。重点是护理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根据实习护士的需要确定查房的内容和形式。围绕实习护生在临床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护理教学查房规范》,每月进行1~2次的临床带教查房,如操作演示、案例点评、案例讨论等。
六、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科内要组织护理会诊,有记录。
(二)遇疑难重危病症,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主管护士及以上职称者 写会诊申请单。
(三)科室间会诊,被请科室,必须随叫随到。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级以上职称 者会诊,填写会诊记录。
(四)院内会诊,有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护理部有人参加。
(五)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最后主持人进行总结。
1、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会诊资质。
2)、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 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5) 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2、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A、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重危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死亡病例时,要进行病例讨论。
(二)要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详细记录讨论结果。
(三)主持人要进行最后总结。
(四)护士长要参加医疗病例讨论,有记录。
B、具体要求: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病人,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注意的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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