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课《矛盾论》论文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时间:2024-11-0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
姓名:李超凡
学号:1006142218
班级:教学10班
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读《矛盾论》有感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开篇之句,便是告诉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会涉及广泛的方面以及诸多哲学问题。这正说明了毛主席的严谨:哲学论不可能随随便便几句话便能阐述清楚的,必须综合事物的各个方面来全面看待。随后毛主席从对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矛盾的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以及斗争在矛盾中的地位这些问题的讨论最终很好的阐释了矛盾论。这其中有很多话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并且通过对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这六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论述和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在对两种宇宙观的论述中,毛泽东指出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种宇宙观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而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以及从一个事物同其它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的发展。这是论述矛盾的世界观基础。
在对矛盾的普遍性的论述中,毛泽东认为因为许多事例对其的运用验证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所以就简单概括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在对矛盾的特殊性的论述中,作者花费了大量的笔墨进行讲解,因为他认为教条主义者主要是对这方面弄不清楚,他们不了解矛盾的普遍性即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他们也不了解研究当前具体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对于我们指导革命实践的发展有何等重要的意义,而这正是毛泽东写《矛盾论》的动机。他指出,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都带有特殊性,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中矛盾带有特殊性,同一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上矛盾带有特殊性,同一发展阶段上矛盾双方各有特殊性。
在对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论述中,毛泽东系统阐明了关于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理论,即关于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理论。矛盾的主要方面
与非主要方面的转化,使事物发生性质的变化;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转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的差别。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创造性发展,使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更加完善,具有特殊的实践意义。
在对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论述中,毛泽东明确指出,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同一性中存在斗争性,特殊性中存在普遍性,个性中存在共性,“在相对的东西里面有着绝对的东西”,这就是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在对于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的论述中,毛泽东特别强调,对抗只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但不是矛盾斗争的唯一形式。矛盾和斗争是普遍的和绝对的,但是,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就是斗争的形式,则应该根据矛盾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必须具体研究各种矛盾斗争的具体情况,不能不加分析地套用理论来解决具体问题。
在最后,毛泽东以精辟的笔调对全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他强调,事物矛盾的法则就是对立统一的法则。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总的来说,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差异就是矛盾,无可避免。原定的计划与未知的偶然相矛盾,远大的理想和无情的现实相矛盾,繁忙的都市生活节奏和碧溪垂钓、静赏夕照的闲情也相矛盾。由《矛盾论》而引发联想,则知生活之中无处不存在着矛盾,绝对的平和与纯净只是理解上的片面与偏差,存在于理想国度之中。
譬如进入大学之前总是心存侥幸,以为熬过高考之后世界或便该是一片阳光灿烂,前程无忧,然而行至今日也不过如此,仍然需要在各种矛盾之中排解调和以求平稳生存。学业愈重与之对立的对闲适生活的渴望也愈重,一方消失后另一方也对应消减。是以甫入大学,时有空虚之感,而又不得不继续鞭策自己,在压力之中寻求动力。文章中也曾说“生命也是存在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停止,生命亦即停止,于是死就到来”,这观点说的很好,但值得一说的是,这一矛盾结束了,另一矛盾就又产生了因为同化、异化的矛盾运动停止了,仍然存在着物理的、化学的矛盾运动所以,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由矛盾个体组成的社会乃至整个宇宙都存在矛盾。基于矛盾的普遍性,我们必需学会怎样对待矛盾的普遍性,从而使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少碰钉子。
人也是如此。人性之中的善与恶是一对手拉着手旋转的对立统一体,互相吸
引又互相排斥。不同的只是在各人的成长过程中,一部分人将心底里的恶念转化为善,由行为思想上加以引导,而成为善人。然而成为善人的人心中也不会没有一念之恶,他们一生将之压制并幽闭在内心的某个角落,缩至无限小,但依然存在。另一部分人则放纵心灵中的各种欲望,违背道德与公理,成为与良善之人相反相成的阴暗面。上下、左右、乾坤、阴阳,社会与人生都是由这种两极对立所组成,人总在试图转化矛盾当中吸取经验与教训,获得成长,并将矛盾长久地持续下去,直止死亡。因为有对生的憧憬与向往,才有对死的虚枉的恐惧。
矛与盾,其实不可分割。矛盾的一方推动另一方前进,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正因为有了诸般念想,人性因而渐趋复杂成熟。换而言之,了解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也有助于更清楚地认识世界与生活,对各种矛盾作出正确的判断,采取效的方法,将矛盾之差异的级别化减到最小程度,化解对抗,使生活与思想在矛盾之中螺旋前进。
作为我们,要面对的矛盾更是复杂与多样,这就要求我们必需要正确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去对待问题,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特别是在理想人生和现实人生、情感与理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这些方面,更应注意,更应要求我们用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分析方法去对待。在理想人生和现实人生方面,应正确认识到理想人生必需根植于现实人生之中,同时又要用理想人生来指导推动现实人生的实践活动,从而才能实现自己更好地发展,在人生这一普遍性创造自己人生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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