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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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社(R)开 2010 13号
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进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我市将于近期组织筹备开展2011年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市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
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能结合本单位的发展战略,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项目。所提出的研究项目有利于本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有利于带动全市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管理规模,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今后凡是推荐申报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都将从有效运转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中选拔产生。
二、有关要求
1.要着眼服务经济建设大局,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南通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企业信息反馈表》,并与9月20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ntrsjkjc@http://。我局将适时组织申报企业集中开展申报材料制作辅导工作。
联系人:钟国强,联系电话:83558010
附件:南通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企业信息反馈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博士后 工作站 申报 通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