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固学区南累头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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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固学区南累头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3-2014学年度
一、会长:夏新年(大班幼儿家长)
二、副会长:赵靖(中班幼儿家长)
三、委员: 熊晶晶 邵洪涛 赵明杰 何志锋 陈会杰
四、南累头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公民道德纲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热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2.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教育子女有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3.能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和活动,积极学习教育理论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积极支持幼儿园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了解家长同志们的呼声和愿望,并向幼儿园进行反馈;
5.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遵守家长委员会的各项章程;
7.家长委员会每一至两年进行换届,每班民主推荐一名同志做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成员,遇特殊情况则进行适当调整或增补;
8.未尽事宜另行制定。
六、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1、参与并监督幼儿园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幼儿园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2、协调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幼儿园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幼儿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本班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幼儿园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幼儿园对幼儿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5、发现或知道幼儿在园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幼儿园,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6、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幼儿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7、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