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安、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5-04-23
时间:2025-04-23
消防、治安、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和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治安工作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消防治安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乙方营业场所(包括仓库)全年无火警、火灾事故,无上级消防部门重大隐患整改书,无重大恶性治安案件。
二、管理范围
乙方营业场所(包括仓库)
三、责任要求:
为全面完成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履行下列职责:
(一)甲方责任:
1、传达贯彻公安管理部门的消防和治安工作方针、政策、措施,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布置工作任务。
2、定期对乙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及时向乙方通报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情况。
4、督促落实、整改火险隐患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助对乙方员工进行消防和治安知识教育。
5、建立完善监控系统。加强治安巡逻,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安
全知识教育。
(二)乙方责任: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守消防法规、有安全制度、安全责任人,不按规定的扣30元。
2、营业场所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懂得消防基础知识和“三懂三会”,不按规定的扣30元。
3、物品堆垛应符合消防要求堆垛整齐,保持墙距、垛距和灯距,保持主通道畅通,不按规定的扣100元。
4、严禁明火作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使用各类家用电器、燃气具、仓库内严禁吸烟,营业场所禁止乱扔烟蒂,不按规定的扣200元。
5、认真履行每日清场检查,并清理、清扫租赁区域内的烟蒂和垃圾,做到下班后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不按规定的扣50元。
6、按消防要求乙方每处营业场所必须配置4kg灭火器两具并学会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不影响消防器材的有效性,,消防设施及器材前不堆放物品,不占用消防通道,不按规定的扣50元。
7、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存、燃放烟花爆竹等可燃及易爆品,不得焚烧废纸,不按规定的扣100元。
8、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市场内欺行霸市、酗酒、斗殴、赌博、及其他各类违规、违法犯罪活动,不按规定扣200元。
9、经教育、扣罚仍未改正的,第二次加倍,直至解除合同,造
成火灾事故的,报请公安机关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理。
(三)乙方因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形成消防和治安隐患,经甲方指出后仍无改进的,甲方有责任按消防和治安要求做出30元至500元的经济处罚,必要时报请公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单位(签章):
甲方责任人:
乙方责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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