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4)
时间:2026-01-20
时间:2026-01-20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是抓好问题线索排查。继续围绕专项工作内容和要求,立足中心工作、职责范围、群众反映、条块结合,瞄准热点和难点,通过举报、暗访、督查等方式,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和处理工作。对上级或者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要重点开展调查。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院纪委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到各部门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查,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反映,着力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搞好动态报告。按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摸排和查处情况,重大问题线索随时上报,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的部门,一经发现和查实问题线索,将依纪依规予以问责。
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师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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