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完整性评价管理规定(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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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责
4.1 管道处
4.1.1是管道完整性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公司管道完整性评价管理方面的计划、方案;
4.1.3 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审核完整性评价工作的执行情况和质量;
4.1.4 负责提出管道完整性评价公司准入要求,并对委托服务单位进行考察、评价工作;
4.1.5 负责审批管道完整性评价项目、审核评价结果;
4.1.6 负责组织验收管道完整性评价项目。
4.2 规划计划处负责根据公司年度评价计划编制投资费用计划。
4.3 所属各单位
4.3.1 负责完整性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3.2 按计划向完整性评价方提供管道完整性评价所需要的管道数据和信息。 5 管理内容
5.1 管道完整性评价计划
5.1.1 完整性评价内容
5.1.1.1 对管道设备进行检测,评价检测结果。
5.1.1.2 评价故障类型及严重程度,分析确定管道的承载能力,即管道允许的最大操作压力。
5.1.1.3 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评价该管道能否继续使用及如何使用(例如能否降压使用,即降压使用后的剩余寿命有多长)并确定再次评价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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