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18)

时间:2025-04-22

司经营已经到破产边缘了,还没有破产。此时你这批货还在途中,你会怎么判断?

合同约定是你先交货我后付款,所以就有这样

一个困惑,我如果把货收回来的话,对方会说你没有交货你应该承担责任,但如果货到了他破产了,你又是有损失,在这时候,有一些特别的法律规定就需要我们大家去关注,此时合同法上有一个叫不安抗辩权,因为刚刚我们的状态恰恰就是一个不安的状态。那么这种不安抗辩权说明什么,就是你可以先把货先运回来,但是将来对方要起诉你的时候,你注意掌握一些对方陷入危机的证据就好了。我只是告诉大家,其实在法律当中你是有这个权利的。这是我要举的第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现在深圳市一家公司,在座的是

合肥的一家公司要和深圳公司做生意,然后卖给我弟弟的公司以后,我就没有从我弟弟那里拿货款,现在到了向你履行义务的时候,我说我没钱,我帐面上也没有资产。这是很多人逃脱债务的一个托词。你这时候该怎么办?有人觉得的确他说的有道理,别人没有向他付款,所以他没有向我付款,所以我就再等一等,就这样拖下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有什么权利?其实在法律上,合同法上有一个权叫代位权。这也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我们在经营当中有没有意识得到?然后我再举一个例子. 第三个例子,还是我是深圳一家公司,你是合肥一家公司我们之间做生意,然后我从你那里进了一批货物,我再全部低价卖掉,这次我有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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