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贴卫生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 2(3)

时间:2026-01-17

六、监测要求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是以医院为单位进行个案/事件的报告。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工作。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重要性,并将监测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该项工作。要求参加监测的医务人员:

(1)深刻领会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工作内涵,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培训;

(2)具备完成监测工作所必须的丰富临床工作经验;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应及时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4)报告卡填写时字迹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

2.专人负责监测工作。试点医院指定专管人员负责试点医院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的搜集、组织院内会诊和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络等工作,并参加当地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具体任务是:

(1)每日下班前向医院各科室了解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发生情况,重点关注儿科、神经内科、肾内科以及消化内科等科室;

(2)组织院内会诊。如果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应尽快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并且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试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3.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纸质报告卡。医疗机构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2)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4.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当所在地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进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时,试点医院应当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例相关信息的调查,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七、方案依据

《2010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201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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