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
时间:2026-01-21
时间:2026-01-21
天津自贸区的特点
1、天津自贸区是长江以北唯一的自贸区。
2、服务两个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
3、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特殊监管区与非特殊监管区结合,二是制度创新与发展实体经济结合。
4、发挥两个优势,一个优势是金融租赁的优势,另外一个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势。
天津自贸区制度创新体现四个“发力点”
一是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原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制造业开放领域。
三是实施贸易便利化的监管制度改革,借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政策优势,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进一步完善大通关体系。
四是探索金融制度创新,争取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制度等改革。
天津自贸区组织架构
天津自贸区在天津市层面设立双层管理架构,分别是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管委会。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贸试验区整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与市商务委合署办公;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和研究评估自贸试验区的改革任务;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设立办事处。
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天津市长黄兴国出任领导小组组长;天津市委副书记王东峰,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等出任副组长。
天津自贸区管委会主任由天津市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出任;天津副市长阎庆民,出任天津自贸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天津市商委主任刘剑刚、滨海新区区长张勇,以及天津自贸区三大片区所在功能区的管委会主任,将出任天津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
天津自贸区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一颗印章管审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一支队伍管执法”
2、提高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公开管理权限和流程完善“一口受理”服务模式
(二)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3、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4、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5、构建对外投资合作服务平台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6、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推动现有融资平台依法合规为中小服务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鼓励国内期货交易所在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业务
7、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
8、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9、推进金融制度创新开展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
10、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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