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活动实施方案(6)

时间:2025-06-08

十、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4、入选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一、凡有送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活动实施方案(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