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消防安全制度》(21)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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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单。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包装袋)。所有的标本应加上生物危害标签。
x所有处理血液和体液(例如。取下真空试管的塞子)的工作人员都应戴上手套。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x对于组织学和病理学检查、微生物培养之类的常规操作,并不需要在生物安全橱内进行。但是,如果操作过程中会产生气烟雾或飞沫,则应使用生物安全橱(1类或Ⅲ类),这些操作包括混匀、超声雾化和剧烈搅拌。
x实验室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x使用注射器和针具时应防止受伤。禁止用手将针套重新套在针头上、禁止故意将针头弯曲或折断、将针头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或对针头进行其它操作。所有锐利物品在使用后都应放人贴有清晰标签、不会被刺破的容器内,然后运至处理场所。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应就近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为防止装得过而满意外伤人,应在装满后尽快运走。
x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可使用新鲜配制的漂白粉溶液(次氯酸钠1:10稀释液)和2.5%甲酚溶液或其它有效的溶液对所有的工作台进行消毒。漂白剂溶液应至少作用15分钟,使用其它的消毒剂可参考其产品说明书。
x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前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