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5年1月12日-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中共山西省委十(20)
时间: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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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保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到位。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检查,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真正使政治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我省政治生态,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落实“两个责任”。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我要约谈市委书记,市委书记要约谈县(市、区)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督促落实。要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现和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中的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不高,以及在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巡视过程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并督促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要严格“一案三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把用人标准,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选人用人是决定事业发展的关键,也是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形象的主要因素。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做好这方面工作。要始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
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认真开展“三个一批”和“一倒查六整治”工作,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退出一批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使用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好干部;深入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档案造假、违规兼职、“裸官”等突出问题。对违规用人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带病提拔”“带病在岗”。
(四)强化日常监督,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从严治党核心是从严治吏,要让领导干部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敬畏心理。要把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各级党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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