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桥梁及连续刚构桥分部分项划分原则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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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桥梁工程
1、桥梁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上下行线无法分开的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上下行线可以分开的分左右幅设两个单位工程。
2、桥梁工程的分部及分项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规定分类和以下要求进行划分。
(1)、桥梁工程的基础及下部构造以每墩台为单元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工程的上部工程分别按梁板、桥面系和附属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
(2)、基础及下部构造的分项工程划分
a、明挖的墩台基础工程,以每一个墩台的基础工程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b、有桩基工程的墩台基础工程, 以每一个墩台分桩基和承台(如有)分别划分为分项工程。
(3)、下部工程每个墩台分墩身、台身、系梁(如有) 、盖梁(含支座垫石、挡块)、台帽(含支座垫石、挡块、耳背墙)为单元分别划分为分项工程。
(4)、上部构造的预制和安装(含支座、绞缝、湿接缝、干接缝、现浇横隔板)以每跨为单元组成一个分项工程。对于先简支后连续结构中的现浇端横梁、墩横梁第一个墩横梁归入第一跨,以此类推,以每跨作为一个评定单元并入该跨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