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与09年的对比(3)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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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专利考试
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
年检的内容 年检的程序 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 五、专利代理惩戒 1.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组成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回避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职能
2.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和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 惩戒的种类 惩戒的适用 惩戒的程序 救济程序 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基本要求
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第一节 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
一、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 1.发明专利
产品发明 方法发明 对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
产品的含义 产品的形状 产品的构造 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的载体 的新设计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1.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法律”的含义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社会公德”的含义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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