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3)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5.6现场保护
事故属地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救援抢险的每个人都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5.7信息发布
5.7.1新闻发言人
公司对外发言人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人选(应急办公室成员)。
5.7.2新闻发布原则
在新闻发布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5.7.3新闻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记者采访、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新闻稿件。
5.8应急终止
5.8.1当只启动车间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时,在点清人员,全部伤员送往医院救治,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全部完成处理,并做好废水等处理工作并监测合格后,由预案启动人(即现场救援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关闭。
5.8.2当启动厂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时,在完成事故现场救援,并做好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处理工作后,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后,由厂级预案启动人(即现场救援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关闭,并安排生产部分别通知各成员单位关闭其相应的应急救援,并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撤除隔离警戒措施。在接到厂级事故应急救援关闭后,由车间预案启动人(即现场救援总指挥)宣布车间级事故应急救援关闭,并通知生产部安排各岗位和各职能人员。
5.8.3对于上级机关、政府指令紧急启动的事故应急救援,在接到上级关闭指令后,由厂级预案启动人(现场救援总指挥)宣布厂级事故应急救援关闭,安排生产部分别通知各相关单位关闭其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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