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政府关于开展《江西省旅游条例》贯彻落(2)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南康市政府关于开展《江西省旅游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乐区发展为龙头,辐射到全市各旅游景区的“123456”旅游产业规划。“1”就是一江两岸;“2”就是南山旅游商品中心和新世纪购物中心;“3”就是市政广场、文化广场和和谐广场三大广场;“4”就是莲花山地质公园、武功山生态园、大山脑自然生态区和文峰龙湫潭等4个自然景区;“5”就是东山公园、南山公园、旭山公园、文化公园和文昌公园等5大公园;“6”就是龙岭金塘村、下棚村、太窝——三江金三角区、东山街道的金鸡村和蓉江街道的莲花村等6个农村示范点。同时有重点的开发部分旅游项目,完成了坪市莲花山地质公园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
2、我市百家姓和谐城景区在今年申报了创4A景区,现在招标过程中;预计投资资金40万。
二、 市政府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情况
市委市政府从组织领导、法规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扶持、机制健全、人才建设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着手,推进对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和投入,主要内容包括:
1、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用地政策,加强旅游产业用地保障。将高端旅游企业用地优先纳入我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每年新供用地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优先保障经认定的高端旅游企业和大型生态景区企业的用地需求。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安排旅游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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