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处室值班安排及工作职责(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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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值班时段内离开学校,否则以旷职对待。有事有病需请假,必须提前告知值班领导并在值班人员内进行工作协调。
2、按时到岗、坚持在岗、不提前离岗。
3、值班领导应根据情况及时对本组人员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需严格服从当日值班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同心协力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事件;本组内应加强协作,共同努力,保证本值班时段内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校园安全稳定。
五、考核办法
1、对于能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值班人员,学校每次发给值班津贴15元,另外发给值班当日餐券。
2、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值班时段的时间要求及工作要求,如有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等现象,每次扣除值班津贴2元。
3、值班人员应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及目标,如在当日值班中,出现教育教学秩序较差的现象,每次扣除当日本组全部值班人员值班津贴3元;教育教学秩序极差,每次扣除当日本次全部值班人员值班津贴5—15元。
4、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如在当日值班中,发生违纪事件,且影响较大者,扣除当日本组全部值班人员值班津贴10—15元;发生违纪事件,但影响较小者,扣除当日本组全部值班人员值班津贴2—5元;发生较大违纪事件,且没有采取应对措施,造成恶劣影响者,除扣除当日本组全部值班人员值班津贴外,根据《户县职教中心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中严重性失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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