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话术及相关适用法条(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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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解释:您要是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话,我们还会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多种办法来执行判决,例如冻结、划拨你的存款,拍卖、变卖你可执行的财产等,还会加倍收取你的延迟履行金。
4.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释:您与我公司的债务关系清晰、明确,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内向您发出“支付令”,如果您拒绝执行法院的“支付令”,那您就涉及触犯到刑法,将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