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16)

发布时间:2021-06-05

从2006年到2020年,经过十五年的努力发展,完善全市红色旅游业发展系

统,扩大全市红色旅游产业规模效益,提高萍乡市红色旅游在全国红色旅游中的

地位,树立全国有名的红色旅游品牌,丰富和完善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体系。在

规划期内,力争把萍乡安源红色旅游区建成全国100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中的佼佼

者,争取将安源旅游区建设成4A级红色旅游景区,将卢德铭烈士陵园建成3A

级红色旅游景区,将莲花一枝枪纪念馆等建成2A或1A级红色旅游景区。

充分发挥萍乡市红色旅游对其他旅游的带动力,让红色旅游的发展带动绿色

旅游、古色旅游以及工业旅游的发展,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目的;同时发

挥红色旅游的产业带动力,带动萍乡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把红色旅游发展成为

萍乡市旅游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2、经济目标

根据萍乡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江西省萍乡市旅游业发展规划

(2001-2020)》、《萍乡市旅游发展“十·五”规划》以及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

现状和预期目标,规划期内萍乡市旅游业主要发展指标如下:

到2010年,红色旅游接待人次239.63万,占全市旅游总接待人次的37.1%;

红色旅游收入12.13亿人民币,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36.9%。

到2015年,红色旅游接待人次422.30万,占全市旅游总接待人次的40.6%;

红色旅游收入24.41亿人民币,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40.4%。

到2020年,红色旅游接待人次620.50万,占全市旅游总接待人次的44.6%;

红色旅游收入43.01亿人民币,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44.2%。

表2.1 2004—2020年旅游发展主要指标预测

说明:由于数据缺乏,2004、2005年的数据是根据全省红色旅游情况估算得来。

3、政治目标

红色旅游是一种特色旅游教育方式,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密切

相关,但是,目前红色旅游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萍乡必

须紧紧围绕国家发展红色旅游事业的主要目的,把发展红色旅游作为巩固党的执

政地位的政治工程,加强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

增强红色旅游作为特色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作用,使红色旅游在精神文明建设中

发挥巨大作用,提升红色旅游在政治中的影响力,为当地乃至全国的社会主义政

治的建设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4、环境目标

按照国家环境质量指标严格控制,空气清洁度、水体质量等都要得到保障,

环境质量达到一级,确保红色旅游景区内部及周围生态环境优良。控制旅游高峰

期游客数量,做好游客分流工作,避免人数过多造成对景区生态环境的过度损害。

保持革命遗址原汁原味的风貌,做到修旧如旧、突显特色,加强旧址的保护,防

止过度开发,造成革命旧址的遗失和革命文化的变味。此外,加强对全市人民的

红色旅游宣传教育,发扬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为

投资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5、社会目标

发展旅游业对地区社会人文环境将产生较大影响,红色旅游尤为显著。因此,

要借助红色旅游的发展,改变革命老区陈旧的思想观念,使地区社会人文环境向

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提高全体市民素质,推动地区软件环境的建设。同时,

要尽量避免红色旅游发展对当地产生的负面影响。

2.5.3 分期发展目标

1、规划近期(2006~2010)

2006~2010年,红色旅游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期,红色旅游人数和红色旅游

收入在占全市旅游业的比例将会得到很大提高。规划近期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基础

设施,加强红色旅游专业人员培训,整合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重点红色旅游景区。

力争把红色旅游发展成为萍乡市旅游业的龙头和萍乡市旅游业中重要的组成部

分。

——完善旅游设施,优化旅游大环境。萍乡市旅游业以及红色旅游事业起

步较晚,各项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还比较落后,严重制约了红

色旅游的发展。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对旅游景区交通、卫生、水电、住宿、餐饮、

通信等设施的建设投入;另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旅游行业规章制度,规范旅游

饭店、旅行社、旅游交通和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

大环境。

——整合红色旅游资源,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将全市各分散的红色旅游资

源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形成有特色的红色旅游产品;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改变境

内红色旅游资源多头管理的现状,尤其是要理顺萍乡煤矿与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

念馆之间的关系。

——重点开发建设安源红色旅游区,上马总平巷地下煤矿旅游区、煤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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