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通报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1-06-05

通 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矿区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和形成文明风尚。2014年5月19日上午10:30由后勤管理科、政工科、宣传部、工会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矿综合楼前广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通过现场蹲点,安装队,王振阳;掘一队,李宁宁;运输队,王志刚三位同志不遵守矿区规章制度,随意丢弃烟头,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严格落实矿规章制度,加强职工道德行为规范,营造整洁、文明、卫生、有序的矿区环境,对以上三名同志不遵守矿区规章制度,随意丢弃烟头的不文明行为,依据汾河焦煤三党发(2014)10号《关于开展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安排》文件精神,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100元。

希望广大职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矿规章制度和职工道德行为规范。保证矿区整洁利落、风清气正。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爱环境、树新风,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的活动中去,以实际行动,用自己的激情和努力,使文明之风吹遍三交河矿区,让文明之花开遍魅力无限。

三交河煤矿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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