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函(三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发布时间:2024-11-20
致: 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000 以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公司中标承建的 地块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的通知》、《关于在本市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的通知》等部门和地方规章及贵公司《港西新城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工资将及时足额直接给付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本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
3、本公司对发放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贵公司采取的处罚措施。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致: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或个人)分承包 标段 楼 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标段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建筑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标段一定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影像)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标段愿意接受贵司的任何一切方式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标段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标段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我标段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