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家具专卖店合同 家具经销商合同(三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发布时间:2024-11-20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根据采购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
供方提供的家具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家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要求以及该产品符合需方的约定。
四、售后服务承诺内容:
质保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需方要求在 (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家具的安装调试。家具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环境等。
六、供方应在交货时向需方交付家具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的资料。
七、验收要求。
由采购单位成立两人以上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报价/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
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需方首付94560元,余款在半年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家具,拒付货款,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家具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需方逾期付货款,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0.5%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家具,供方向需方支付未交付部分家具款总额 10 %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家具,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0.5%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家具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家具,供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十、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处理。
十一、因家具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新乡市法定的技术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接受。
十二、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谈判记录及供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采购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需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报当地财务局备案。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主持方各持一份,向当地财务局备案二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时提交一份。
需方: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青岛家具市场区 号购买甲方以下商品:
第二条 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鲁质技监质发[]27号文。
第三条 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
送货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第七条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特许乙方开设专卖店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市场经销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市(区或县)开设_____专卖店并经营甲方提供的系列产品,店面营业面积平方米。如乙方在该市(区或县)开设第二家或多家专卖店都需要甲方认可、批准并备案。乙方不得在未授权地区经营销售产品。
2.在专卖店不得出现或销售除甲方提供的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同类竞争产品。
第二条 甲方承诺及支持
1.接待乙方的考察并提供经营指导和相应培训。
2.提供专卖店整体形象设计方案,必要时到现场装修施工指导。
3.提供产品手册、导购培训手册、布板、色卡、vi形象标识等相关资料及物品。
4.给予一定的专卖店装修费用补助。
5.给予年终返利及淡季促销优惠政策。
6.协助乙方联系指定的货运公司并代办托运。
7.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负责,如因运输及乙方原因除外。
8.配合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第三条 乙方保证及义务
1.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法律文件,或个人身份证明,以便甲方存档与管理。
2.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都不仿造或委托他人仿造甲方产品,维护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
3.甲方是乙方唯一的产品供应者,乙方不得从其它渠道购买产品。
4.乙方确认并执行甲方的一切销售政策与活动及相关制度。
5.如乙方发现有侵犯甲方权益和有损形象时,有义务通知并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装修费补助
1.根据专卖店实际营业面积,甲方按____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本合同补助金额为元。
2.装修费分个月进行补助,每月额度为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进货时直接从货款中抵扣,但乙方当月没有进货,则顺延到下月补助。
第五条 样品优惠
专卖店首批布展样品,甲方按出厂价的折供货,乙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六条 订货与交货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订单业务管理规定》,所有订单一律以“订货结算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确认并回传于甲方。乙方应保留订单传真件____个月以上,以便核实。
2.甲乙双方必须对下单人员的身份以书面传真形式予以确认,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对方。
3.首次布展样品订货必须先付款后下单。以后订货甲方根据乙方或授权人签名的“订货结算确认单”下单生产,收到全额货款并经确认后向乙方发货。
4.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运输手续或自提。运输费和保险费乙方承担。
5.乙方在接货时要严格验货。如发现产品因运输原因破损,由乙方向承运方索赔。
6.经甲方确认乙方接收的货物确实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且无法维修的,甲方将给予免费更换。具体方式为:乙方应支付所要更换产品的全额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方可发货;乙方将已更换的瑕疵产品退回甲方工厂后,甲方将退回货物的货款返还乙方。
7.当月发生的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收货时发现有缺少货物的情况均要在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凡未及时提出,并且超过当月对帐期的,甲方一般不予受理。
第七条 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订货结算确认单”上的数量和金额为依据。
2.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乙方应在甲方发货前以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到帐后甲方办理发货。
3.若因乙方延迟付款而造成产品不能按期交货,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第八条 销售价格政策
为了规范市场、维护形象和经销商利益,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的零售建议价销售,但具体可以根据市场状况酌情销售,最低不得低于____折(限于地区)。
第九条 返利政策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年购货额,给予不同比例的返利:
(1)购货额在____~____万元之间,按____返利;
(2)购货额在____~____万元之间,按_____返利;
(3)购货额在____~____万元之间,按____返利。
返利以产品或实物形式,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收款额计算返利。返利时间及比例,必要时甲方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条 视觉标志的使用
乙方在合同期内需要使用甲方拥有的视觉标志(如商标等)及文字、图片和声音资料时,必须提出申请以获得甲方许可;如双方合同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企业标志及其他资料或转交第三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和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当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本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期内,如乙方销售状况不佳,须积极进行经营调整,甲方可提供协助。如乙方销售业绩(按出厂价计)连续____个月月均低于____万元,或累计_____个月低于万元的,鉴于对经销商经营利益和市场推广考虑,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开发该区域市场的经销商。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如一方想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续约申请,经对方同意后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与签订的“区域市场专卖许可合同”及其他有关经销代理合同一律废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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