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11-17
发布时间:2024-11-17
1、建立周密的考务组织机构(如设立:领导小组、医务组、安全保卫组等)。
3、防火防盗:机房等重点区域实施中心监控,落实值班制度,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4、防震防灾:定期检查校舍,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加固修缮,考点考场房屋必须坚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试,考试期间遭遇非常天气,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公告。做好考场及其周围场所的卫生、防疫检查,确保考试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感染、中毒、疫情事件。
5、网络监控:加强网络监控,设专人在考试期间进行专项负责,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使监控系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监控数据安全,同时加强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视频监控,及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6、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考务人员的培训,务必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组织其学习考务文件,使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务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
7、考前检查:考前应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考试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温馨的考试氛围。
8、加强门卫:应特别加强门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学校,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同时加强考场周围的`巡查。
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过程、性质、和特征,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责任事故等。
1、考前和考试中,发生考生打架斗殴、故意损害考试设施、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
处置办法:
⑴考前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和谐的考试环境。
⑵对突发事件,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较小范围,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⑶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经劝阻无效的考生可劝离考场。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进行封闭。
⑷密切关注事件发展,若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或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公安、保密等部门,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对该考场(考点)进行封闭管理,保证考试顺利实施。
2、考前发生洪汛、冰雹、雷电、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
⑴考前一周内,要主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特别是考试期间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早作准备,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⑵考试期间如有灾害预警,要做好防灾的准备。
⑶考试结束后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防止意外发生。
3、考前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
处置办法:
⑴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区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逐级上报。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⑵若疫情属于一般性病毒或非传播疾病,可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若一时难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离工作,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考试,做好相应的防疫工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4、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火灾等情况。
处置办法:
⑴考前和考试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
⑵考点发现危险物品、火灾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经区考试管理中心或区教育局同意,可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考试。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5、考试过程中发生破坏性地震。
处置办法:
⑴立即停止考试,对考生立即进行疏散,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时向区考试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
⑵地震期间,要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由上级部门决定考试是否更换考点,或延期推迟考试。
6、考试过程中突发校园暴力事件。
⑴立即启动防止校园暴力应急预案,迅速制暴,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如发生人员伤亡,拨打120请求救助,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
⑵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情况。
⑶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1、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针对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迅速控制事态,防治蔓延,力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考场及考场周围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疏散人员、车辆,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3、学校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针对情况,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将不利因素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有效预防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海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体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规范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区镇教管办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有效处置。
各学校、区镇教管办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局直、完职中、教管办负责人任总指挥,其职责是及时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后,均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教体局。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病情、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由于事故现场状况、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对相应事故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事故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故相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好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在开展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故。
各学校建立舆情处置小组,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配合教体主管、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部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有效防止不实信息传播。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故,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沉着应对,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工作原则,特制定实验室突发应急处置预案。
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国家财产。同时准确向学校校长报告。
物理实验室应急处置具体内容:
1、大型创伤、烫伤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点,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按急救要求对伤者进行创伤止血、包扎,等待医务人员治疗,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
2、正常教学工作时间内突发电器、电路火险,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组织义务消防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有专人负责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线紧急有序地疏散现场师生员工,同时保护好火险现场,以便查清火险事故原因。
3、下班或节假日内突发的电器、电路火险,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迅速通知校长并到现场指挥灭火抢险,并保护好火险现场,正确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要分清火灾类型以使用不同的灭火装置,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4、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仪器设备物资,根据现场情况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财产损失。首先应疏散、抢救和保护好贵重紧密仪器,做好登记。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的物资,应派专人看护以免遗失,防止发生更大的危险。
5、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6、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校领导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抢险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教委的学校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我校决定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校园内消防、饮食、治安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创建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校园安定。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责任到岗,预防为先,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
1。成立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组成人员为:组长:副组长:成员:
2。主要职责
⑴部署处置安全防范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项。
⑵启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⑶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3。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的联系工作。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9。结合学校实际拟订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1。教学活动期间发生各种危害学生群体或个人的险情时,责任人要在进行必要紧急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问题和困难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2。平时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要制定学生逃生的疏散路线,每学年要演习一次以上。做到师生都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险情发生时有组织、有秩序的做好紧急疏散。
3。相关责任人要熟悉教学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险情发生时做好切断电源等工作。
5。险情发生时,主要责任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出险地点,亲临处置和指挥。
1。班级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要向学校报上级,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学校组织2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要报校长批准,并有活动负责人作出《安全预案》;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员及组织、组织者、活动过程中安全措施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5。组织校内外大型活动或体育活动时,带队教师或体育教师要讲清活动应注意事项,进行好安全教育。大型体育活动前要注意做好身体的准备活动。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1。体育老师要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学年开始,体育老师要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会同卫生室老师一同排摸学生体质健康情况,掌握全校患有心源性、脑源性等疾病学生情况,对自己所教班级的`这类学生情况,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运动安全。体育老师要在备课时,针对每堂课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体育课上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症状,以及发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校医务室和分管主任到场救治。严重者由学校卫生老师陪同立刻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体育课上发生运动性伤害事故时,任课教师要沉着冷静,立即通知校医务室老师和分管主任到场,在第一时间对事故做出判断,及时处理解决问题,严重者要马上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并由学校卫生室老师陪同立刻送往医院,不得拖延。
4。发生运动性严重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相关领导;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通过证据材料的分析,做出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分清责任,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无关人员离开现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平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2。发现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报学校相关领导。
3。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留样,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相关责任人要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4。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根据事故的情况,及时报上级或相关单位。
1。学校要定期召开师生大会,对安全保卫工作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发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2。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滋事。
3。校内发生斗殴事件时,班主任、教师、学生干部都要立即报告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相关责任人要立即拨打110报案。学校要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发现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捣乱或寻衅时,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责任人或单位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5。相关责任人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防止他们逃离。
6。相关责任人利用通讯网络,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迅速集结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7。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相关责任人要及时果断地组织班主任、教师疏散引导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求援。
9。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及时送受伤的学生到卫生室治疗。卫生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医院或拨打120。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1。相关责任人平时要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消防设备的完好率,熟悉消防设备放置的地点和使用方法
2。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教职员工要组成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干警灭火,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严禁学生参与灭火。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灭火。
3。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4。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
5。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6。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程度给予批评、记过、报送上级处理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1。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等部门。
2。报告上级部门。
3。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抢救。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则由校医室和相关人员对受伤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即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5。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1。接到盗窃案报案后,相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视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对当事人进行问话,做好笔录,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所获得的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线索,对案件进行定性,尽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窃物品。
3。案件发生后,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
1。灾情发生时,相关责任人要立即组织以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疏散路线迅速地将师生撤出危害地带。
2。如灾害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学校值班人员要马上告知学校领导,校级领导获悉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启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将自然灾害的情况上报。组织教职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国家资产。
3。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当强暴雨、台风、大雪和气温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学校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家校联系及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财产的防汛、防霉、防潮、防冻、防晒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灾害事故带来的损失。
4。当发生强大暴雨、大雪,造成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有危险时,学校领导应及时上报主管局请示停课或其他解决办法。如果发生师生因自然灾害受伤等意外情况时,要立即上报。在气温超高或超低等特殊气候期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室外活动,避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为切实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校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工会负责)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测温仪、消毒液,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上课作息,实行“三错时”
一、进校错时,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进校。
二、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
三、要实行错峰就餐。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进宿舍、时必须测体温)。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医生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四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家长会,不得举办活动、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米距离,有序出入。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
四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学校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
4、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
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
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发布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
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在校就餐后,师生员工出现不明原因的腹痛腹泻、呕吐、乏力昏沉、等症状,各班主任、知情老师及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2、迅速联系校医,协助采取就地救护,情况严重者应尽早与医院取得联系。
3、由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就事态的发展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留样食品、蔬菜样品由总务处负责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处迅速与有关学生家长联系。
6、总务处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校委会,学校办公室负责尽早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共、个人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拨打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的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在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学校领导、班主任及在场教职工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尽早平息事态;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员及值班老师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把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场教职工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迅速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情况许可由家长陪同去医院。
4、记录有关与本事件相关的过程及证人证词。
5、政教处、班主任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发现师生中有与该病类似症状者,各班主任、
组长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政教处,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身患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前,必须出具相关医院的康复及不存在传染危害的证明,方可进班。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首位发现者或第一个接警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对校园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事不关己而回避逃脱。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件初发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四)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及有关情况。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涛
副组长:左加峰 张永波
成 员:崔久团 牟清华 杜 山 苏 磊 杨 钰 王均霞
代世超 王仕平 张春传 王万文 刘复利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为加强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园)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火灾、疫情、中毒、爆炸、危险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动、邪教、打架斗殴、偷盗等。
4、校园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给我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学校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带来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本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校(园)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园)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1、“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班主任、政教处、学校(园)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三级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发事件防范水平。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校(园)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实习、实验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启动标准。
1、学校(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突发事件:抢劫、重大伤害、聚众斗殴、特大火灾、重大盗窃、投毒、黑恶势力在校园滋事、非法组织在校园活动、甲类传染病、罕见自然灾害以及大规模师生参与的非组织政治活动,校园有公安部门通缉的持枪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学校(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突发事件:校园欺凌和暴力、斗殴、轻微伤害、抢夺、校外人员入校盗窃、传播反动信息、发生交通事故或实习、实验致伤事故、发生公共卫生事故、自然灾害以及有我校(园)师生参与的非组织政治活动等。
3、突发事件不构成以上危害程度,降为三级标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
分三级设置突发事件指挥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即自动生成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突发事件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职能范围内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置。一级突发事件由校(园)党支部书记担任总指挥,校(园)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二级突发事件由校(园)党支部副书记任总指挥,成员由政教处主任、突发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组成;三级或三级以下事故由政教处主任在突发事件源系统内依照工作职责处置。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根据突发事件状态,统一部署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处置预案的部门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突发事件源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职能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突发事件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一)信息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学校主管部门通报有关信息。通报信息要确认突发事件应对与恢复工作中潜在的各种问题。
(二)思想教育。由学校(园)党支部、团支部参与,负责宣传和学生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学生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处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混乱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对于遭受损失的.学生,通过社会捐助、学校救济、同学互助等形式给予支持和救助。
1、后勤集团要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
2、校医务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
3、校医务室针对疫情级别安排隔离、消毒工作。
4、学校(园)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5、德育处要具备快速反应能力,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
6、学校(园)要组建志愿者队伍,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7、学校(园)要做好接受社会捐赠的有关工作。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源单位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公安河东分局内保科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1、组长: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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