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诚信考试承诺书怎么填(十九篇)
发布时间:2024-11-09
发布时间:2024-11-09
我保证认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重点做到以下十点: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作答;
2、携带本人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
3、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场肃静,不得自带草稿纸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不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不使用电子设备或通讯设备;
7.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不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 《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经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任何时候不作修改,因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20xx年11月 日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不无故中途离场
2.按时独立完成试卷
3.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凡带有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4.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5.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
6.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7.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8.遵守其它考试考场的相关管理规定
9.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处理。
经过这次会议中老师们的鼓励和剖析以及诚信承诺书的签署,希望同学们都能认识到考试作弊的严重性,严格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做到诚信考试,谨遵考风考纪,严格要求自我,规范自我。同时,希望大家可以在本次考试中考出优异成绩,考出优秀品德。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诚信考试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参加 20xx年上半年(第5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学生的义务。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实的人生。让我们牢记“诚实为人、诚信考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认真履行考试程序,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按照要求对号入座;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三、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用手势传递有关考试信息;不偷看他人试卷等与考试相关资料;不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坚决制止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等考试相关资料;
四、不抢夺、窃取、交换或者传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五、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试卷材料,按要求交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
七、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或将他人的试卷、答卷姓名、学号等信息篡改为自己的姓名、学号等信息;
八、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东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九、如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东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6月14日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界自立自律,展现我院学子优良学风。
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诚信考试中一定做到:
一、本人自愿签订诚信考考试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志度 ,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人考场的物品,如携带考试相关的物品必须放到考试物品暂放处;
3.在考试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替考,不打小纸条、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协助他人抄装;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学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按照报名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xx年12月
本人自愿参加年级部组织的各类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保证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2、进入考场后,保证保持肃静,不随意走动,不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有问题时,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否则,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3、进入考场,保证只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或放到课桌上。否则,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4、保证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通知家长带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学期任何资助资格。
5、“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20__年__月__日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巡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我的考试成绩绝对真实可信。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5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学校给予暴光处分,该科考试作零分处理,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
2、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4、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报告考务中心进行暴光,该考生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该科考试结束铃没响不得提前交卷退出考场。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6、“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吴店二中七年级x班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_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20xx级3班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承诺人:
年 月 日
本人自愿参加年级部组织的各类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保证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2、进入考场后,保证保持肃静,不随意走动,不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有问题时,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否则, 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3、进入考场,保证只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或放到课桌上。 否则, 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4、保证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通知家长带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学期任何资助资格。
5、“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一、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二、遵守考试的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三、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答题卡、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五、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九、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十、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 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考,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本人坚决遵守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不违规报考。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手机、手表等其他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并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不带走也不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不违规申报、不提供相关虚假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本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不知不觉中,紧张、忙碌、充实的一学期即将结束,期末考试就要来临,这是对我们一个学期以来所学知识的一次盘点和检阅。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考出真实水平, 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自觉遵守考场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一)不听劝阻,迟到15分钟以上强行进入考场;
(二)考试不到30分钟,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
(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本、笔记、纸条等文字材料以及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四)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五)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不服从监考教师调动;
(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七)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以某种方式示意、校对答案;
(八)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九)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十)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 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一)翻看或抄袭书本、笔记、资料、纸条;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抢夺、窃取他人答卷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
(五)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六)传、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电子设备等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七)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八)由他人代替考试、代替他人考试;
(九)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四、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一)组织团伙作弊;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五、保证认真复习,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承诺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全体学生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