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方案3篇
发布时间:2024-06-27
发布时间:2024-06-27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使全公司自上而下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选20XX年度先进工作者10-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选范围:
公司所有在岗一年以上的聘用制员工,先进个人分优秀干部和优秀员工,干部的参选范围指部门副职以上中层干部,员工的参选范围指所有除中层干部外的聘用制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领导指挥能力、策划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
3、在部门内部健全深化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成绩、效果突出。
4、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考核责任状的部门,考核分数必须在90分以上。
5、上任以来本部门职工未出现违章违纪和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6、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在本部门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无违章违纪及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处罚,在公司及部门考核中的优胜者。
4、勇于创新,在企业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在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6、全年无旷工记录,请事假在7天以内(含7天),全年迟到、早退在12次以内(含12次)。(考勤记录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7、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三、初选人数及评选办法:
各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推选个人候选人名单,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二次筛选,最终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公司共14个部门,中层干部共计23人,推选的优秀干部人选不超3人。
各分管领导可以推选的先进个人(员工)人数上限为:
生产口:包括运行部、用户服务部、站场部、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共62人,最多可推选9人;
基建口:包括规划建设管理部、合同预算部和档案信息中心,共14人,最多可推选2人;
经营口:包括市场部、财务部和物资采供部共31人,最多可推选4人;
行政口:包括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共13人,最多可推选2人;
先进个人由部门经理向分管领导先提交先进材料,由分管领导初审后,送人力资源部汇总,汇总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四、奖励标准:
先进个人每人奖励现金600元,并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作为今后考核聘用的一个优先条件。
为了鼓励班主任积极工作,创造性的开展班级管理,提升我校德育工作水平,学校决定,每两年举行一次“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请各年级根据要求,按规定时间做好推荐,初评工作。初二(含高一)推荐8人,初一推荐12人。
一、参选条件:
1、优秀班主任,(包括年度或期中初评)。
2、所带班必须是文明标兵班(同上)。
3、所带班未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4、所带班学生没有违法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事件。
5、本人所带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初一排名十七名以前、初二排名十二名以前,以及本人所教学科成绩(本班)年级排名初一排年级前二十名内,初二排年级前十五名以内。
6、本学期“班主任综合素质比赛”一、二等奖获奖者作为特别申报者。不受条件1、2限制。
二、评选办法:
1、本人申报,交一份申报材料。含工作总结—两年内历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及其它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及上述1—6所列条件相关材料。
2、年级初评,级委会审议决定本年级推选名单,及推选评语。
3、网上公示推荐人事迹,号召全校师生投票推选。
4、学校评审小组审定十佳班主任人选(主管校长、德育处、教导处、办公室、总务处、团委、主任及年级组长)。
5、网上公布“十佳班主任”优秀事迹,颁发证书。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工队伍当中,促进社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推动xx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经南海区民政局批准,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将举办“xx区xx年优秀社工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优秀实务社工(8名):在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登记备案的从事社工实务服务的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指承接政府资助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单位,下同)、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从业人员,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3名、一线社工4名;
(二)优秀行政社工(7名):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领域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人民,热爱社工;
2.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3.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和认可。
(二)具体条件
1.优秀实务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2年及以上(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为3年及以上),成绩显著;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专业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其中项目负责人: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得到本地区同行以及机构、同工认可,专业服务质素令服务受众满意;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能力、机构管理能力、社工人才培养能力得到本地区本行业广泛赞誉,获得机构及同工的认可)。
2.优秀行政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xx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在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上成绩显著,对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各镇(街道)组织及发动辖区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2.各镇(街道)社工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本辖区内优秀社工候选人推荐表,对候选人资料进行甄别和核实,确保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参选要求。同时按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分别在不同领域、岗位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经初步评选产生的候选人的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xx年2月13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镇(街道)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5名。
3.区级各有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月13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单位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名。
4.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集中讨论评选,通过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同时增加公众评审,通过区民政局网站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公众投票;其中专家评审小组评分占xx%,公众网上投票评分占xx%;两者得分相加按排名确定15名“xx区优秀社工”和若干名“南海区社工之星”(xx区社工之星是指具备成长为xx区优秀社工潜质的人员)。
5.在区民政局、区社工协会网站、微博等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6.表彰嘉奖“xx区优秀社工”和“xx区社工之星”获奖者。
注:其他推荐材料包括:参选者个人事迹(列项表述,800字或以上,要求真实、典型,切实反映专业社会工作能力)、相关证明资料(如社工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