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活动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0-08-29

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活动情况总结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价格法>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粤价[200*]206号)的精神,我局在今年四份,专门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价格宣传活动,通过活动,总结回顾我市在《价格法》实施十年来物价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宣传《价格法》,提高全民价格法制意识,扎实推进价格依法行政。活动得到了省局、市领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此次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专门成立了江门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司徒玲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吴子强同志兼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层级负责,确保活动的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江门市物价局<价格法>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方案》。各市(区)物价局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

  二、注重协调,广泛参与

  在开展《价格法》宣传月活动中,我市物价部门不单上下联动,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亲自出席有关活动,市劳动、公安、卫生、司法、教育、工商局、等30多家部门和企业共同参与,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江门电台、江门电视台、江门日报等本地媒体及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对各项活动积极报道,扩大了宣传效果。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活动内容,取得明显效果。

  (一)组织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活动

  4月26日由江门市物价局、蓬江区物价局和江海区物价局共同主办,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局、司法局、教育局、人事局、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保局、国土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局、质监局、疾控中心、环保局、房产局等19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供电、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邮政局、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11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市金汇广场联合举办“依法治价,共建和谐”——江门市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活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机关工委、市纠风办、市消委会等单位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李崴副市长在价格咨询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上的作了讲话,江门市电视台、江门市广播电台和江门日报社、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派记者跟踪报导。参加这次咨询服务活动的30单位都提早准备好免费发放的宣传资料,并派出领导和业务骨干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市直4大医院院长亲自接待咨询群众,解答群众疑问;市房产局印制了10多种宣传单张,从房产交易程序,到各环节的税费,及具体收费标准一一明确,方便市民了解房产交易的程序和各项税费政策;移动、网通、电信等单位在现场为群众办理通信业务;市物价局,蓬江、江海区物价局除在现场派发价格宣传资料外,还现场接受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知识现场有奖问答活动,众多市民踊跃参加;新会区物价局通过在广场的大屏幕循环播放价格宣传片,增强了宣传效果。鹤山市、台山市、开平、恩平等市物价局也在当地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或座谈会活动。

  据统计,全市共组织6场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大型价格咨询服务活动,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专题座谈会一场,共有80家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500人次参加咨询活动,发放《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公示表》、《投资基本收费》、《价格基本知识》等价格宣传资料20余种共计20多万份,进行价格知识有奖问答6000份次,现场解答群众价格政策咨询300人次。通过价格咨询服务活动,拉近了物价部门与市民群众的距离,加强了与市民的交流和沟通,同时也使价格宣传工作通过咨询服务活动这一载体,不断向社会宣传价格政策、解释价格政策,既扩大了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又能将市民需要了解的价格政策、价格知识、价格情况等方面送入千家万户。

  (二)在《江门日报》刊登价格宣传专版

  我们以报纸宣传专版形式,对我市十年来围绕《价格法》开展的价格工作进行了回顾,对物价部门当前及未来价格主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专版共分“回顾篇、当前篇、展望篇”三大部分。“回顾篇”总结我市10年来价格工作取得的五方面成效:价格调控体系初步形成,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决策制度化,透明度显著提高;价格监管工作不断深化发展;价格为经济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价格惠民利民深入民心。“当前篇”着重围绕物价部门在当前维护价格和谐稳定这一首要任务所采取的: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正确引导市民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等五项措施。同时还公布了物价部门网上价格举报网址,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更好地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展望篇”从:完善价格调控手段,建立适时适度的价格调控机制,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建立科学透明的价格决策机制,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有利的价格体制条件;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拓展价格服务工作,建立惠民利民的价格服务机制,塑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这四个方面,介绍了物价部门在新形势下,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调控更有效、决策更科学、监管更有力、服务更到位的价格工作新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的设想和做法。通过价格宣传专版,让社会、让广大群众更了解价格工作,更支持价格工作;使用大家齐心合力,努力维护价格秩序和价格总水平双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三)编辑《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图册

  《纪念册》以光和影的形式记录《价格法》实施以来我市物价工作发展的历程。记录了各级领导关心指导价格工作,物价工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价格秩序,为市民群众服务和物价部门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纪念册》有反映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到我市了解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了解退役士兵免收学习培训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时任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在台山检查直购电试点工作,省物价局孙庆奇局长等省局领导在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及市委书记陈继兴,市长王南健,副市长李崴等市领导检查指导物价工作时的珍贵图片;有反映物价部门在加强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秩序,在抗击“非典”期间,在开展节假日检查,专项价格检查和推行价格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真实记载,有反映我市物价部门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为当地经济发展、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典型镜头等。

  省物价局孙庆奇局长,江门市委陈继兴书记分别为《纪念册》题词。纪念册印制了1000册,向社会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免费发送。

  (四)出版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调研文集》

  《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既有根据市场突出的价格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又有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调研,还有在破解价格工作难题,探索价格管理工作新方式方法等方面开展的调查,形成了大量的调查报告,为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改进价格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少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用。如我们根据社会对行业收费特别是行事单位强制性培训收费反映强烈的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发文规范了行事单位的强制性培训收费。我们根据粮油及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开展了对低收入家庭影响情况的调研,并形成报告上报,得到市政府的重视,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直低保家庭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减轻低收入家庭生活负担。又如我们通过调研创新了价格调节基金征管方法,供电供水安装工程价格管理试行办法,液化石油气分段差率作价管理办法等等。

  为进一步发挥这些调研成果的作用,我们在1999年、2000年两次汇编了调研文章的基础上,对近几年全市物价工作者形成的优秀调研报告、论文,编缉、制作、出版成册,制作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调研文集》,突出反映全市物价系统围绕《价格法》,积极开展价格调研的重要成果,反映了我市物价部门为做好新时期价格管理工作进行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对今后加强和改进价格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李崴副市长亲自为《调研文集》写序,并在《调研文集》上发表了《关于价格工作的创新问题》文章。

  我市通过开展一系列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活动,既增强了全市物价工作者价格依法行政水平,又提高全民价格法制意识;既丰富了价格宣传工作内容,又扩大了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了价格部门良好形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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